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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堡镇、城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按照省市关于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县第六次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2月20日进行换届。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全县第六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全面筹划、稳步推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队伍,为构建和谐社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加快转型发展,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幸福永昌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始终,把牢换届工作正确方向,掌握换届工作主动权;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严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关和选举程序关,确保换届工作健康平稳有序。
2、坚持依法依规。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都要依法依规操作,做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降低,推动工作环节不减少,执行操作程序不走样。
3、坚持民主公开。公开职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尊重和落实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确保选出群众满意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
4、坚持分类指导。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和统筹协调,探索不同类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不搞一刀切;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开展换届工作,对矛盾集中、问题较多的社区进行先整顿后换届。
二、工作要点
(一)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把政治素质好,办事公道、敢抓敢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群众认可的优秀人员选进社区居民委员会。注重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社区大学生、社区民警、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知名人士、爱心公益社团人士以及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中推选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凡存在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差、涉嫌违纪违规违法、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推选为候选人人选。
(二)优化班子结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的确定,按照各社区人口数量和实际工作量,经综合分析、平衡,辖区人口5000人以下的按5人设置,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2人;5000—7000人的按7人设置,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4人;人口在7000人以上的按9人设置,其中: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6人。社区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按县政府核定的编制,除正式工作人员以外均采取聘用制方式,并全部通过法定程序选举产生。要围绕增强整体功能,注重选配能力型的“两委”班子,防止选用干部唯年龄、唯文凭、唯资历的倾向,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原则上以30—50岁的人员为主体,年龄较大、学历较低但经验丰富、能力较强的人员可放宽条件,做到重资历不唯资历,不搞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真正把业绩突出、一心为民的人员推选出来。
(三)严肃换届纪律。换届中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九严禁”纪律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严肃纪律要求和加强纪律监督贯穿于换届选举全过程,开通监督电话,设立监督信箱,由专人负责受理,特别对竞争激烈、选情复杂的重点社区、难点社区进行重点监督。督促社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县相关规定,节俭办会、规范办会、干净办会,严禁乱开乱支、铺张浪费。教育提醒党员群众遵守相关纪律要求,讲政治、讲纪律,不请吃、不吃请,不搞谢选、庆贺等活动。坚持做到“五个严防”(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打着各种旗号干扰破坏选举,严防黑恶势力干扰选举,严防家族和宗族势力干预选举,严防拉票贿选,严防弄虚作假),明确拉票贿选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和查处程序,对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做到“零容忍”。
三、程序环节和工作要求
永昌县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参照有关规定和章程依法成立。社区工会、妇联、团支部等群团组织换届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章程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同步安排部署。
(一)选举准备阶段(2016年12月1日—12月15日)
1、推选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各社区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主持选举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成员共7—11人组成,其组成人员由城关、河西堡两镇领导干部、社区党组织代表、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代表组成。经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候选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选举领导小组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成立后,要上报镇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于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产生时自行撤销。
2、宣传发动。城关、河西堡两镇党委和各社区党组织要及时召开由镇上干部、辖区单位负责人和居民代表参加的动员大会,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规程(试行)》,正确领会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精神。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宣传形式,讲清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广泛宣传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程序步骤,动员广大居民积极参加居委会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选举氛围。教育广大居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不得非法干扰和破坏选举工作,要重点宣传居民委员会成员推选过程,候选人条件提名方式,正式候选人确定办法以及具体投票程序。教育居民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投票,真正把那些公道正派,能依法办事,带头实干,热心为居民服务的人选进社区居委会。
3、培训骨干。对参与本次选举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由两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做好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选举工作的程序、操作方法以及纪律进行学习培训。
4、任期考核。城关、河西堡两镇党委、政府要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上届居民委员会干部任期内的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采取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同时,要组织力量对各社区财务进行审计,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任期内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对居委会干部的工作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5、选民登记。选民原则上为居住在本社区年满18周岁的永昌县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凡年满十八周岁的本社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生、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民登记可以采取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成员上门登记和选民自愿登记方式进行。社区选民基数以规定时间内自愿、主动到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设置的登记点进行登记和上门登记的选民数为准。采取选民自愿登记方式的,选民逾期不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民资格。选民名单于选举日前20日张榜公布,并向选民发放《选民证》。
(二)选举实施阶段(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15日)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保证居民按照自己的意愿,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1、推选产生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前,在居民委员会的主持下,推选产生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推选工作应在两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组织和主持。
居民代表一般以居民小组为单位推选产生,居民代表人数根据社区规模情况确定,一般按每15—30户1名的比例产生,代表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0名。其中妇女代表应不少于居民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2、确定候选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党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居民小组提名确定,也可由选民10人以上或者居民户代表5人以上联合提名确定,经社区选举委员会进行户籍验证、政审后,确定初步候选人,候选人名单于选举日前5日公布。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必须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按法定程序进行,所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必须在同等条件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同时,对于拟享受工资待遇的专职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的推选,须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先办理相应的招聘手续,然后再按照法定的程序推选为候选人。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推荐的条件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备相应的社会行政管理经验和服务能力,身体健康,能适应社区工作,并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对工作认真负责,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对现任居委会成员中工作能力强,个人素质好的可适当放宽条件,经考核成绩显著、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团结同志、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的,可由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直接提名为候选人参加选举。
3、印制选票。在选举日前,城关、河西堡两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机构要加强指导,监督各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印制好选票,选票上要加盖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印章,封存后由专人负责保管。
4、统一选举。全县确定1月10日(星期二)为统一的选举日。各社区设立中心会场和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不受干扰,独立自主地填写选票,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力。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社区居民直接选举、户代表选举和居民代表选举三种方式,大力推行社区居民直接选举,今年全县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比例应达到85%。换届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实行差额选举,主任、副主任正式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正式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人。采取直接选举和户代表选举方式的,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登记参加本次选举的全体选民半数,选举有效;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居民代表总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候选人必须获得参加投票的社区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得票过半数的候选人超过应选人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得票相等时,应就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届时城关、河西堡两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邀请联系本镇的县级领导指导选举工作,并选派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协助社区做好选举工作。
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可以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一次投票选举产生,也可以采取分别投票的办法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对选举确认合法有效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颁发当选证书,并认真填写好选举结果报告单。
监票人、计票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提名,并由参加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过半数的代表通过方可有效。列入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整章建制阶段(2017年1月16日—1月26日)
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规文件和市县有关规定,结合各社区实际,做好内设机构和整章建制工作。
1、根据工作需要可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内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社会民生、计划生育等专门委员会,其成员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推荐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内设委员会的成员,实行义务制。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工、青、妇组织和社区社会救助劳动保障、残疾人等各类服务组织。
2、按照县政府关于增加各社区居民小组的审批意见,根据居民的居住状况,在原有居民小组设置的基础上,科学调整和设置各社区的居民小组,居民小组长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小组会议推选,社区居民委员会确认,同时,各社区和居民小组要成立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评审小组,均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3、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自治制度,积极开展依法建制、民主管理活动。各社区要建立和完善《社区居民会议制度》、《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社区居民公约》、《社区资源共享公约》、《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工作制度》、《社区居务公开制度》以及各项岗位职责等。
(四)验收总结阶段(2017年2月4日—2月20日)
选举结束后,各社区要依据检查标准认真自查,城关、河西堡两镇要做好全面检查验收,县上组织进行抽查。其检查验收标准主要包括:
1、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组成人数达到法定要求,整个选举程序规范、合法;其它各自治组织经民主推选产生。
2、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的各委员会、居民小组机构健全,责任明确,作用明显。
3、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等制度健全、完善。
4、制定了社区发展规划。
自查和检查验收工作要本着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进行。坚决制止和纠正压制民主以及不按大多数居民意愿办事的错误做法。对干扰选举和以不正当手段拉取选票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通过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提高选举工作的质量。在此基础上,逐级进行认真总结,两镇将换届工作总结报县民政局,由民政局总结后上报县委、县政府。各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要认真填写选举工作的各项统计报表连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单报镇上统一汇总后于2017年2月20日前报县民政局备案。
四、组织领导
社区居民委员换届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党员群众多、地域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城关、河西堡两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换届工作任务。
(一)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由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县委组织部门将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换届工作,县民政局要督促指导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的实施,具体负责居委会的换届选举;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严肃查处;宣传部门要牢牢把握舆论导向,搞好政策法规宣传,加强正面引导,密切关注舆情动态,防止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蔓延;政法部门要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协调公检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操纵、干扰选举等违法行为;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经费保障;审计、信访、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换届工作的整体合力。两镇党委和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全力抓好换届工作。对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无故不组织或拖延社区居民委员换届选举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指导督查。县上将根据城关、河西堡镇各自实际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和统筹协调。城关、河西堡两镇要向所辖的每个社区派驻换届工作指导组,加强全程指导。两镇要抓住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全县社区居民委员换届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县、乡(镇)、社区三级建立换届选举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对换届情况进行汇报,及时研判分析和有效应对换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重视思想教育。城关、河西堡两镇认真做好离任社区干部和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他们顾全大局,继续发挥作用,积极支持新班子开展工作。认真对待群众来访,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化解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妥善解决处理。要注意换届选举工作动向,提高政治敏锐性,及时发现和解决换届选举中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做好后续工作。换届工作结束后,城关、河西堡两镇要统一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新老班子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要指导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明确发展思路,制定任期目标,提出具体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要扎实做好新当选社区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履职尽责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素质,进一步探索加强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建设的有效途径,全面推进社区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附件:永昌县社区“两委”换届和村监会成立情况统计表一、表二
永昌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3日
附件
永昌县社区“两委”换届和居监会成立情况统计表(一) | ||||||||||||||||||||||||||||||||||||||||||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项 类 | 社 区 数 | 社区 党组 织、居 委会 和居 监会 总数 (个) | 社 区 员 数 (人) | 社区“两委” 换届和居监 会成立时间 | 参选人员 | 社区“两委”和居监会负责人产生方式 | 选举情况 | 换届 | 培训 | 信访情况 | ||||||||||||||||||||||||||||||||
开 | 结 | 选 | 党 | 社区党组织书记产生方式 | 社区居委会主任产生方式 | 居监会主任 | 已完 |
| 因故 | 及时 | 查处 | |||||||||||||||||||||||||||||||
两推 | 街道(乡镇)党工 | 向社 | 有候 | 无候 | 有候 | 无候 | 一次 | |||||||||||||||||||||||||||||||||||
社 区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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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社区“两委”换届和居监会成立情况统计表(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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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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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项目 | 委员人数 | 委员构成 | 年龄情况 | 文化情况 | 任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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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员 数 (人) | 女 委 数 | 新 进 员 | 机关 | 社 区 学 生 | 社会 | 社区 | 社区 (人) | 社会 (人) | 其 他 员 | 平 均 龄 (岁) | 较上 | 大 学 以 | 较上 | 大 专 历 | 较上 | 高中 下 | 较上 | 书记 |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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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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